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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2.12.01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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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1.01.07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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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22.04.26] |
☻志工成立目的
依據志願服務法,招募志願工作人員,並響應政府推動志願服務制度,期能結合民間力量,有效運用社會資源,協助本所推動各項業務,以提昇服務品質,爰成立本所志願服務隊。
☻志工招募
一、志工人數:本所志願服務人員共計20名、目前無缺額(本所可預先受理儲備志工的報名)。
二、招募公告:於本所網站或公告欄、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服務系統、臺南市志願服務網等公告相關招募訊息。
三、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,每次3小時(※本所一樓服務台)
上午9:00 - 12:00 ;下午14:00 -17:00
四、服務內容:
(一)申辦案件之指引與協助。
(二)協助填寫各項申請書表。
(三)協助民眾使用本所之各項服務設施。
五、志工條件:
(一)一般志工
1、願意餘暇參與志願服務之社會人士、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員。
2、具服務熱忱與興趣且每週能參與志願服務3小時以上者。
(二)在學學生 :
1、每年寒暑假提供在學學子參與志願服務機會,體認服務的感動。
2、招募名額、報名條件視當年度需要另於招募時公告。
六、志工報名表下載( 志工報名表.ods)
☻相關網站
※ 臺南市志願服務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