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中西戶政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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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招募志工1名~歡迎對志願服務工作有興趣、有服務熱忱的鄉親,加入本所志工行列。
107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囉!繳納期間為4/1-4/30,請於期限內繳納。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關心您!
106年7月1日起,可用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及金融憑證網路申報遺產及贈與稅。★內政部103年2月5日起實施新式戶口名簿,可取代戶籍謄本 ★ 本所線上預約種類多更多,為節省您寶貴時間,歡迎多多利用 ★「虛報遷徙」投票,小心觸犯刑責。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,凡為選舉而虛報遷徙者,經查屬實將撤銷登記,科處九千元以下之罰款 ★結婚是喜事登記才算數★
歡迎使用市民卡/一卡通支付服務,便捷民眾繳納各項戶政規費及罰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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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即日起移民署受理各項民眾申請案件,全面免檢附戶籍謄本,無須再由民眾提供,請多加利用。
生育獎勵金: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,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,其父或母一方設籍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,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,第1名新生兒發放生育獎勵金6﹐000元,第2名(含)以上發放12﹐000元。
為改變民眾以電子票證繳納戶政規費或罰緩,提高收費率,凡民眾至本所臨櫃以一卡通繳納戶政規費或罰緩,即贈送一份精美小禮物(燈泡鑰匙圈100份,發完為止)。
出生登記,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,約定
不成者,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。
滿20歲成年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,以1次為限。
性別平等,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。
認領登記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,須認領人(生父)與被認領人(非婚生子女)具親子血緣關係,倘當事人間無親子血緣關係,其認領登記因不符民法第1065條第1項所定要件而自始無效,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,該項登記應為撤銷。倘欲收養無親子血緣關係之他人子女,得依民法收養相關規定,向法院聲請認可後,以收養登記辦理。
107-04-24 2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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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登記、死亡宣告登記
檢核項目
請民眾自行預先檢查所需要攜帶之相關資料,以免勞頓奔波
01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。
02.申請人印章(或本人簽名)。
03.死亡者國民身分證(遺失免繳附)。
04.死亡者戶口名簿。
05.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,死亡宣告者附法院判決書。
06.死亡者如有配偶,請攜其配偶國民身分證申辦;如無配偶,則免備。
07.配偶歿欲換證者應備妥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及最近2年內彩色相片1張。
08.規費:換發身分證每張新臺幣50元。
09.規費:換發戶口名簿每本30元
恭喜您,資料準備齊全!
還有 9 項未帶喔!!
【提醒精靈】
為方便並提醒民眾於辦理日期準備應帶項目,請於此填寫您要辦理之日期,我們將於當日早上七時提醒您應帶項目。
截至目前已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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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
中午照常服務。週六延長服務時間上午8點至12時。